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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juni

    Talking about 听过一个故事

     

    Quote

    听过一个故事

    听过一个故事。

    蝎子要过河,但不会游泳,便求助于青蛙。青蛙说“我不介意背你过河,但我怕你会蛰我。”蝎子说“怎麽会?如果蛰你,我岂非一样会淹死在河里。”青蛙想了想,同意了。于是青蛙让蝎子爬上自己的背,向对岸游去。就在河中间,青蛙突然感到背上一阵刺痛,它知道,蝎子蛰了它;它知道,大家要一起死在河里了。河水渐渐漫过它们的鼻尖,青蛙用尽最后一口气,问蝎子“为什么要这么做。”蝎子痛苦的回答“因为我就是这样。”

    因为我就是这样,因为那就是我,因为我只能是我。就像一滴水落在岩石里,岩石裂开了,水在阳光下蒸发了。可这不是岩石的错,也不是水的错。

    很多人是注定不能在一起的,那些无奈的决绝,再深情的眼神都无法挽回。《大宝积经》曰“有心皆苦,无心即乐”。可无心,又怎么知道乐。

    有心的那一秒钟,我们都是快乐的,当蝎子爬上青蛙的背,憧憬彼岸;当那滴露水投入岩石的怀抱,乖巧得缩在一角。那一瞬间,我们都是快乐的;那一瞬间,我们感到存在的意义。我们都是怕冷的刺猬,在寒冷的冬夜走向注定遍体鳞伤的温存。

    听过一个故事

    听过一个故事。

    蝎子要过河,但不会游泳,便求助于青蛙。青蛙说“我不介意背你过河,但我怕你会蛰我。”蝎子说“怎麽会?如果蛰你,我岂非一样会淹死在河里。”青蛙想了想,同意了。于是青蛙让蝎子爬上自己的背,向对岸游去。就在河中间,青蛙突然感到背上一阵刺痛,它知道,蝎子蛰了它;它知道,大家要一起死在河里了。河水渐渐漫过它们的鼻尖,青蛙用尽最后一口气,问蝎子“为什么要这么做。”蝎子痛苦的回答“因为我就是这样。”

    因为我就是这样,因为那就是我,因为我只能是我。就像一滴水落在岩石里,岩石裂开了,水在阳光下蒸发了。可这不是岩石的错,也不是水的错。

    很多人是注定不能在一起的,那些无奈的决绝,再温柔的眼神都无法挽回。《大宝积经》曰“有心皆苦,无心即乐”。可无心,又怎么知道乐。

    有心的那一秒钟,我们都是快乐的,当蝎子爬上青蛙的背,憧憬彼岸;当那滴露水投入岩石的怀抱,乖巧得缩在一角。那一瞬间,我们都是快乐的;那一瞬间,我们感到存在的意义。我们都是怕冷的刺猬,在寒冷的冬夜走向注定遍体鳞伤的温存。

    03 april

    Thackerey的<vanity fair>

    2006 四月 03, 11:53 上午
            看了根据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小说<vanity fair>改编的电影。虽然没有看过原著,不过在网上搜集了些资料后,大致还是了解了一些故事的背景。Thackeray的小说以非英雄的创作方式著称,出版的时候就以a novel without hero为副标题。原著亦处处体现这种风格,没有英雄,没有改变格局的人,有的只是一些在vanity fair中度日的芸芸众生。但电影显然走的是好莱坞模式,Thackeray苦心经营几个角色颇有几分变味。
            杨绛在她的译本前言中写道,Thackeray似乎因为太讨厌Becky而忍不住把她写得比事实上更坏了一些,而我们的导演似乎因为太爱Witherspoon而把Becky描述得太好了一些。这个城府极深的女人在电影中成了茶花女式的悲剧人物,天性善良而为了生存不得不用尽手段,no no no。Thackeray是个讽刺小说家,他可没有兴趣让多愁善感的小姐太太们哭湿手帕,我们的Becky小姐就是一个天性凉薄、工于心计、贪慕虚荣而又自私自利的人。当然她显然不会如此的一无是处,她聪明、可爱、多才多艺而坚定不拔。她就像是个英伦版的Scarlett,可惜缺乏了Scarlett的善良和爱。似乎导演忍不住把这两味调料添入Witherspoon这道可爱的大餐中,而把英国人呛鼻子的辣牛排变成了更符合美国佬胃口的汉堡包。于是乎,Brussels那逃难时仍不忘算计的Becky成了为好朋友Amelia Sedley而放弃逃生的英雄Scarlett,Thackeray泉下有知,恐怕非得刻薄两句才能解气。
            当然,可能这也不是导演真实的意图,相对于作家而言,前者更难控制角色的表现方式。他可以选择无名的演员而掌握绝对的控制力,可这样就失去了影响力和票房,而且还冒了遇见白痴演员的危险,可如果选择了公认的优秀演员,那一旦控制不力,演员们强烈的个人风格就会凌驾于导演的意图之上。
            选择Gabriel Byrne就是这么一个两难的决定,一个如此优秀的演员显然是导演所垂涎的,可是Gabriel Byrne大人忧郁而深沉的气质显然让Steyne这个角色太酷了一些,以致于这个原著中的流氓勋爵似乎不那么的不堪,倒是有了几分冬狮的味道。
            英国批判文学永远带着股大英帝国的味道,骨子里盛气凌人,面子上却是殷勤有加。Thankeray大人就是这样一个高手,擅长无微不至得把英皇的子民损得体无完肤。相比之下,美国人直白的挖苦自然更好理解(不要说中国,中国的讽刺小说拐弯抹角,隐晦至极,不是一般的人能品出味道的)。要让电影体现出美国味来容易,要挖掘出英国味道来可就考验导演了。无论如何,这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却不见得是能封住Thackerey嘴的电影。
    13 februari

    情人节看《我们仨》

        午饭后去同济旁的书店闲逛,本来只是打算转他一圈,权作饭后消化,随手翻到杨绛的《我们仨》,居然站着看了大半个钟头。

     

        很平和的一本书,讲的是钱钟书,杨绛和他们的女儿钱瑗的故事。说是故事,其实是杨绛对家庭的琐碎回忆,开篇是钱老辞世的场景,然后从他们结婚开始讲述。平平和和,波澜不惊,就好像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奶奶,在午后的阳光下坐在你对面,眯着眼睛梳理她50年的回忆。

        回忆里有夫妻的相濡以沫、有对孩子的舐犊情深、有一些女人家的心眼、有一些旧式知识分子的倔强不阿。半个世纪间,这一对夫妇携手走过军阀混战、抗日战争、中国内战、文化大革命直到现在的改革开放,一路风雨、悲欣交集。她们就像那个时代的所有知识分子一样,忍受着国家的动荡,忍受着强权的侵扰,忍受着文革中的羞辱,忍受着似乎注定的贫寒,而就在一切似乎要画上句号的时候,又懵懵懂懂得遭遇一场光怪陆离的炒作和哄闹。当一切终归平静,钱钟书先生撒手人寰,老人却只是淡淡得说“有苦,总是会过去,何况有人陪着,也就不苦了。”

        书的前几页是钱钟钟书先生一家的照片,夫妻二人或是一家三口,端端正正得坐着,稳稳当当的对着镜头,就好像所有的老照片一样。再也没有比这个能更好得解释家的含义了,“我们仨是一家,钟书走了,圆圆(他们女儿的小名)不在,只剩下我一个,这家,也就没了。”看着照片,再回忆这句话,无尽的沧桑扑面而来。

     

        世界变得很快,但这个家却不会变,文革的时候,夫妻是走资派,女儿却是属于革命群体,每次钱瑗回来看父母,都得先在楼下贴上“和走资派的父母划清界限”的大字报,喊两句口号。进屋后,她会给母亲缝睡衣,给父亲拨糖果,再小心的把糖纸藏好(被发现的话就糟了),然后狠狠心离开。最惨的时候,夫妻俩不堪其辱,逃难似得从清华躲去北师大女儿家,她们还有心思开玩笑,说是钱瑗的邋遢宿舍是“大曝光”,还满怀感激得说邻居“很好心”,给了他们被褥和脸盆。用很肉麻得话说,这个家是“我们仨”的城堡,是疯狂的世界无法侵袭的乐土。

     

        钱钟书、杨绛和钱瑗都是很聪明、很聪明的人,聪明到能够抓住最简单的东西。杨绛说钟书从来不与人抢,有了争执总是忍让,有了委屈也只是不吭声。如果不是因为那部只能说是“偶得”的《围城》,他们的名字可能永远都不会为我们所知。但我想,她们不会在乎。因为有些他们真正在乎的东西被牢牢得抓在手上。

     

        这是一本会偶尔会让你迸出大笑的书,因为有那个有趣的钱钟书,但这更是一本会让你微笑的书,虽然微笑中会有些淡淡的哀伤。回宿舍的路上,我看到了满街艳红的玫瑰,明天就是情人节了,在这样一个只会让现代人联想到玫瑰、巧克力和保险套的节日里,我看到了这样一本书,关于生生世世、关于隽永的爱情。也许,这才Valentine修士至死相信的——相爱的人在一起,便是一个家。

     

     

    09 oktober

    看rome的快乐

    看rome的快乐和看CSI,Lost的快乐完全不一样
    喜欢后者是因为剧情的或扑塑离迷,或紧张刺激
    而看rome的快乐是因为其中浓厚的历史味道
    我还没有看过那部连续剧如此卖力而成功得营造了一个时代的氛围

    每个人都听说过罗马,
    知道它的奴隶制度,知道他的议院,
    说不定还听说过他著名的色情壁画,
    和罗马无业市民为了面包而投票的“光荣传统”
    但仅仅是传说而已,白纸黑字固然写得明白,
    却陷于想象力而无法有一个感性的认识
    rome的魅力在于把史书上的罗马给写实化了
    他营造了一个具体的罗马,
    那里有着熙熙攘攘得大街,黑魆魆的下水道
    那里有印度的商人,非洲的奴隶,高卢的妓女
    那里,像现在一样生活着为了生计而奔波的芸芸众生,
    只不过他们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着完全不同的信仰
    从而有着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

    在编剧的笔下,罗马公民的日常生活显得如此写实而生动
    场景从普通人家到贵族豪宅,从公共浴室到不那么圣洁的罗马神殿
    从贵族夜宴到平民为生意开张而开的聚会
    日常行为则更是包括了奴隶买卖,向诸神的请愿,甚至有磨坊主为了打广告而发派面包
    (true rome bread for true romes,广告词不错)
    而且,在编剧的安排下,贵族和平民的生活场景互相对照,相互交错
    从而构成了一幅罗马风情画
     
    所以,如果你寻求紧张刺激,rome很难满足你的要求,
    不过如果你想看看罗马时代的人类如何思考如何生活
    你喜欢片中那种写实的氛围,那么rome可能每分钟都会带给你惊喜
    08 oktober

    收到短信,朋友的父亲去世了。短信里听不到哭声,但我知道她在流泪。晚上接到爸妈的电话,一如既往的问身体,问学习,问我过得怎么样,只是听起来格外动人。和老爸谈到了肝癌,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洒脱,毫不犹豫得宣称: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并坚持认为癌症这种东西是“八字排定”,非人力所能改变。也许真的是这样,只不过,我们都还抱有那么一点点改变命运的希望。

    06 oktober

    叹息

    朋友的父亲得了肝癌,晚期,已经进入了弥留状态.她给我发了短信,我打了电话.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有例行公事式的问了问情况.父亲已经陷入昏迷,母亲几近崩溃,只有她一个人撑着.可怜她一个柔弱女子,却一夜间要挑起如此的重担.

    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感到自己无能为力.我甚至不能好好的组织语句去同她交流,我心里充满的只有悲哀和同情,我知道,那些她都不需要,只好握着电话,尽可能得鼓励她,告诉她我们这些朋友,站在她身边.

     

    就在不久之前,zyj告诉我,她的一个同学癌细胞扩散,已经失明,就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她正在病榻上为生存努力,而我们都知道,这是一场几乎没有任何希望的战争.短短一个月内,两次生死离进入我的生活,突然而让人绝望.我知道生命总是很脆弱,我也知道世事无常,但死神狰狞的面孔,总还是可以让我感受到悲伤和恐惧.

     

    放下电话,我第一个反应就是给父母电话.电话那一头,他们正在和朋友聚餐,满桌子的欢声笑语.母亲笑着说自己在和朋友们喝酒,有事吗?”.有事,他们的儿子很害怕,怕哪一天突然间晴天霹雳,闻到死神的呼吸.但我说没有”,只是有点想他们.挂电话的时候,我轻声说少喝点酒,希望他们能听清.

    30 september

    看到bbs上有人挺吴三桂忍不住骂人如下:

    真是愤怒了.

    吴三桂还真tmd是个人才
    居然看出了当年屠城屠到手软,剃头剃得人头落地得满清能够给中国以新气象
    不得了

    可惜得是
    这么伟大得吴三桂同志
    这么爱惜自己部下得吴三桂同志
    这么理智得吴三桂同志居然在中国历史上最伟大得君主之一
    康熙在位得时候造反了
    内战打得天昏地暗人头落地
    回想当年吴哥为表诚意绞死前明遗孤
    估计是他老人家预言未来的水晶球被弄丢了吧

    既然提到了人性
    那么最基本的人性就是:打要还手,骂要还口
    人家欺负我,我要为自己奋战
    人家欺负我们的国家,我们要站起来为国家而奋战
    1000年以后的事情
    我们知道个屁
    按照这种说法
    孔子的儒家搞得中国女人缠了上千年的脚
    他岂非一个大混蛋

    我觉得判断很简单
    崇祯这个皇帝一塌糊涂,不过到死都还撑着不投降,也算有种
    虽然这个有种的代价很大,搞得中国一塌糊涂,但不能提出民主共和
    不能振兴中国经济
    也不能完全算他的错,只能说历史局限性,他努力,他失败了,loser with honor
    史可法在扬州拿着十万明军
    却还不比上十万跟烧火棍
    说明他在带兵方面的确是个废物
    但他死不投降,说明这个带兵的废物至少不是个窝囊废
    吴三桂明知满清在杀中国人,明知道这门一开,就意味着一次次的屠城,一轮轮的蹂躏,
    却tmd投降了,那他就是汉奸

    当然,我们承认满清有其伟大的一面
    比如洪承畴在数次交锋以后
    终被劝降
    我倒是感到很可能的确折服于这个年轻皇帝的人格魅力和雄才大略,
    可能相信他的确对中国会有所推进
    但是吴三桂怎么可能知道这些,他和清兵打得正热闹,
    总不会偷闲和敌方老大做笔友吧
    结论就是他是甘愿投降做汉奸,把鞑子放进了大门
    就算鞑子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功臣,最后又成了中华民族的罪人
    他吴三桂当时不会知道,也永远不会有机会知道.

    汉奸就是汉奸,即使他投靠的清朝最终成了中华民族的一部分
    难道估量估量打不过
    就不要打了?
    什么叫做考虑到十来万将士的性命,狗屁。
    汪精卫还考虑到了中国四万万同胞的未来呢,
    当年国民政府不是比明政府还窝囊?
    共产党在后面造反
    日本人在前面进攻
    明朝还有几个将领肯战死
    国民党将领索性跑了个大半
    情形不见得比崇祯好多少
    这么说来,汪精卫考虑到了大东亚共荣圈,考虑到了日本鬼子可能会对中国带来推动作用
    投降还真是明智
    倒是一群不识相的在"大后方"死撑
    做"无谓的斗争",抛头颅,洒热血的是"象袁崇焕一样的书呆子"
    他们那些做杀我们同胞者走狗的是民族英雄?
    狗屎.

    在研究中,推翻权威可以赢得尊敬,
    但是为了推翻权威而发的谬论只能说明言者居心不良
    真是高不懂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狗屁文章
    岳飞成了罪人,鲁迅被说成通敌汉奸,袁崇焕成了不识时务的书呆子
    倒是tmd吴三桂倒给抬出来供着
    真正是愤怒了.

    29 september

    不同意

    李敖来复旦后,看到了这篇文章,忍不住反驳,保持独立思考能力很难.
     
     
     
    二十六号的李敖复旦演讲掀起了一阵旋风,在中午下课后,我偶遇李敖。几十个警察,四五辆车,几百个围观学生。他穿黑色西服,蓝色衬衫,红色领带,戴绿色眼镜,看上去似乎只有四十出头,大陆官方介绍他总爱说他年逾古稀。被媒体描绘成狂人的他,对学生特别和蔼,警察不让他接近学生,在车上的时候,他特意站起来向学生挥手。想起北京的一个片断,一个围观群众不小心被撞到了,李敖特意绕过人群和他握手,并表示歉意,第二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又特意为警察澄清,说不是警察推倒的。作为一个娱乐明星,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大牌明星的保镖往往和追星族产生肢体冲突。在复旦演讲时,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李敖特意对给他倒水的人站起来说谢谢,几乎每一个提问的师生,他都会说你好,谢谢。以前在电视台录制节目的时候,他每次都会特意停下车来,摇下车窗向停车场管理员问好,而象停车场管理员这样的普通人,大牌明星是不会正眼看的。李敖家附近的物业打扫卫生的,管理物业的,他每年都会给红包,这次他在北京钓鱼台举办可以说是衣锦还乡的小学同学会,不仅给每个小学同学送一支一万元的见面礼,而且电视台的主持人要他站中间,他怎么也不肯,其实他明白,在同学中,他是最成功的,如果站在中间,显得是一种居高领下的感觉,小学同学肯定会敬而远之。总之,这次大陆之行,很多人看清了他是一位和蔼的老头,不是一个愤青。大陆学者接触过他的,都感觉他不是一个到处骂人的作家,和他谈论问题,他会很礼貌的听取对方意见。
    鲁迅是无产阶级文学家,可是一点也不无产,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他拿着国民党的钱做学问,在抗日战争时期,他在日本人的书店里和日本人哥两好,鲁迅同情革命党人,可是他是在法租界里写出那样革命的文章。国民党是绝对不敢到租界里抓人的。鲁迅对于普通人的态度更是显得大牌,在北京大学,他做老师的时候,给学生发试卷都是往地上一抛,让学生去检。鲁迅对待自己的原配是不闻不问,让一个受封建迫害的女人郁闷致死。鲁迅是大师,鲁迅也帮助过青年,可是他的一生中充满了怨恨,充满了斗争,充满了控诉。五十几岁就去世,今天的鲁迅已经成为一个旅游景点,一个模糊的神像。
    保罗·约翰逊的《知识分子》列举了卢梭、雪莱、易卜生、托尔斯泰、海明威、布莱希特、罗素、萨特等十几位文坛巨擘、思想大师凉薄无行的一面。他的这本书重点阐述了大师总是关注抽象的人,而不是关心具体的人,说起人权,自由,民主,这些思想家比谁都有理论,可是到了具体他身边的人,总是不闻不问,总是居高领下。大师钱钟书,记者在他生日的时候,送来生日蛋糕,钱老先生将蛋糕砸向记者的摄像机,他是大师,有权力这样无耻。可是如果这个记者是一个不谙事故的刚毕业的小女生,这样的镜头会对她怎样的伤害呢?钱老先生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还是毛泽东选集的英文版主任委员,看来对待毛主席,他不会这样不与世俗交流,而李敖在出狱后,蒋经国要接见他,被他拒绝了,陈水扁在没当总统之前是李敖的哥们,在成了权贵后,李敖就和他划清界限。第一流的人物从来不会象钱钟书这样孤傲的对待普通人,历来的知识分子总面临这样的问题,做学问一流的人,不会做人,所以会有很多书呆子,书的多了,自然会把自己封闭起来,认为世界是应该这样,其实世界是每个具体的个人构成的,任何理论都是现实的投影,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李敖的大陆之行,只希望给大陆的知识分子带来一种感觉,一种对每个具体的,身边的,亲近的人的尊敬和关怀,而不是对整天在探询什么终结关怀。
     
     
     
     
     
     
    说李敖好,赞成.尤其是带种这一点,更是钦佩.但是对于鲁迅的说法.不好.
    鲁迅住在法租界,并没有错,没有理由要天天往枪口上撞嘛,照你的说法,难道表达革命就要每天在国民政府前骂娘,伸脖子让别人砍才好?
    其次,鲁迅帮助过许多革命党,最简单的,方志敏的遗书就是保存在他那里的,如果不是信任他的为人,怎么可能有此重托?
    谈到钱,鲁迅堂堂一个北大教授,钱多有什么奇怪的,李大钊不也一样钱多,胡适不也一样钱多,大家拿的都是北大学校的钱,北大学校拿的又是政府的钱,而政府是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怎么办?全是反动派?荒唐.退一步说,就算我拿的是国民党的钱又怎么样?毛泽东说"人是要吃饭的",这就是硬道理,活活把自己饿死可不是爱国,自己努力工作挣得钱要扔进马桶冲掉,说"国民党得钱脏,不要",是很无聊也很迟钝的.
    至于原配,鲁迅的原配是包办婚姻,完全没有感情基础,更何况,鲁迅根本没有不闻不问.鲁迅和许广平同居多年,最后有了孩子,但始终没有同朱安离婚,怕的就是离婚了她没有生路.虽然没有共同语言(这可不是鲁迅的错,也不是原配的错,是tmd社会的错),但经济上始终照顾着她,死了以后,许广平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仍然给周家(朱安和鲁迅母亲同住)寄钱.一直延续到周作人担负起这个责任之后.真不知道不闻不问从何谈起,不知道让朱安郁闷而死从何谈起(鲁迅可是先死的).
    还有,鲁迅在日本留学多年,难道交的所有日本人都不是好东西?就算他们全不是好东西,何以证明内山书店的老板一定不是个好东西.就算内山书店的老板tmd不是个好东西,不小心交了个王八蛋朋友也不奇怪,李敖自己不就有不少这种朋友.怎么能全算到鲁迅头上?
    至于鲁迅把试卷扔到地上云云,据我所知只有李敖一个人这么说过,有这个可能,不过我也听说鲁迅上课的时候人满为患,走廊上都站着.卷子是不是因为人多而不能一个个发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如果一个教授这么臭屁,我才不会去选他的课,尤其是在不象我们一样有"必修课"的早年北大.
    鲁迅充满了怨恨,充满了控诉,很好,因为他处在一个中华民族风雨飘摇的年代,他不得不恨,不得不充满了控诉,这也错?我没有和鲁迅交往过,不过鲁迅始终认为年轻人是希望,始终乐于接近年轻人,恐怕也不见得对谁都控诉,都怨恨吧?
    李敖待人可亲,好习惯,但李敖讲得颇不见得都是事实,就算他讲得是事实,他得判断也颇不见得准确.鲁迅最近一直很倒霉,因为他被政府抬得太高,而当逆反意识来临,而政府又逐渐允许自由言论时,这扇被擦得最亮得玻璃窗不免第一个遭殃.
     
     
     
     
    我的观点是:要保持独立思考,既不要被洗脑式的灌输给破坏独立性,也不要为了推翻洗脑式的灌输而丧失独立性.李敖人很好,很有学问,很有权威风范(而且是百姓给的权威,而不是政府顶的权威),但他的话仍然只有参考价值,就象世界上所有的话一样.举例来讲,他老哥没事就大谈自己的性经历,一个个女人数将过去,一次次嘿咻反复描述,他自己无所谓,人家女孩子是不是无所谓?她们会不会因为隐私暴露而痛苦?李大哥可没有去征询一下吧?所以,要独立思考,要坚持独立思考.
    15 juli

    读《康熙大帝》

    二月河的《康熙大帝》共三卷,数百万字,已经看了将近一半。开卷时的惊艳之感已经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点滴的遗憾,因为《康熙王朝》在我的心中已经不再是一部历史小说了,它已经沦落成了又一个“戏说”系列的剧本。并不是说“戏说”不好,只不过,我更希望看到一部真正的沧桑史著。

    看《康熙王朝》的时候,我不仅想起了另一部牵涉玄烨的小说,《鹿鼎记》。在我看来,前者虽然打着历史小说的招牌,但在历史的把握上,却大大输给了后者。明为历史小说,可行文所至,《康熙大帝》却成了帝王传奇,严肃的历史传记成了主人公的冒险之旅,我们的主角,皇帝大人在一次次的涉险、逃生,磨难、升级中渐渐模糊了他在历史中的影子,而成为一个俗气大侠,予夺生杀的大权就是他的绝世武功,所谓英明神武的气质便是他的风流倜傥的资本,江湖的风险化作宫廷争斗,而作为主宰国家命运的皇帝,失去了他在历史中所拥有的重要性,他的一言一行不再能够在时空中延续,在历史中沉积,却变为简单的个人行为,看着固然痛快,可惜却失之于浑厚。这一点实在令人失望。

    反观《鹿鼎记》,却正好相反,纯粹是一个小流氓上跳下窜混迹江湖,可在不经意之间,却又在这种荒唐的氛围中创造了浓重的历史感。韦小宝种种离奇的遭遇却又暗合了历史的动向,天地会,俄罗斯,吴三桂,甚至和桑结拜把,看似荒诞不经,却又隐约可以感觉到那个时代中矛盾冲突的力量。而作为韦小宝主子的康熙大帝,在里面着墨不多,但寥寥数笔却极为传神,没有《康熙大帝》中所强调的不可捉摸的“英明神武”或“帝王气质”,而只是一个威严的领袖(颇为优秀的一个领袖,但显然没有优秀到神奇的地步)。

    当然,模糊的魅力在于它给人更大的想象空间,对于虚无飘渺的历史感更是如此。因此,说《鹿鼎记》比《康熙大帝》更容易营造出历史感倒也并不为过。不过,拥有如此广博历史知识的二月河在这种意境塑造上输了金庸,仍是让我感慨于把握历史的难度。

    看完这一套书,我要读一读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带有浓厚的学术性质,希望它能够给我惊喜。

    02 juli

        昨晚,舍友讲了兔子永远追不上乌龟的悖论给我听,想了几分钟,得出了一个反驳证明,原题目如下:

        5公元前6世纪,希腊哲学家芝诺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兔子跑得再快,也追不上在它前面的乌龟。论证如下:设兔子的速度是乌龟的10倍,且乌龟在兔子前100米,双方同时起跑。当兔子跑过100米时,乌龟在它前面10米;当兔子跑过10米时,乌龟在它前面1米;当兔子跑过1米时,乌龟在它前面0.1米,等等等等,乌龟总在兔子前面一点点,所以兔子跑得再快,永远追不上它前面的乌龟。

      

       那个时候的古希腊应该还没有极限的概念,没有能够戳穿这个悖论的确是不可避免。极限是这个悖论(或者说诡辩)最迷惑人的地方,它的成功在于混淆了无限的概念。在命题的前半部分,也就是描述兔子追逐过程的地方,芝诺提到,乌龟总是在兔子前面一点点,这个点指的是地点,也就是描述地理坐标的点,而我们到达某个物理坐标的点,总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这个点又可以被看作时间上的点,结论就是,时间点是无穷多个的。但问题是,无穷多个时间点,是否意味着永远。如果用数学方法来描述,事实上也就是无穷个数字加起来,是否答案一定是无穷(大)。

       在地理上,只要我们的精度足够小,那么,我们所跨出的任何一步都可以认为是经过了无数个点,庄子说“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讲得其实也是这个道理。所以说,跨越无穷个分割点,并不意味着一点需要无穷多的时间。这就是极限的意义所在。

       在命题中,我们可以看到兔子同乌龟的距离是呈递减方式,且其比例为十分之一,同样,时间也是十分之一,1+1/10+1/100+......最终结果是10/9,也就是说最终赶上所需要的距离为10/9,虽然其间经过了无数个点。而兔子跑步的速度是不便的,所以,他在每个间隔所化的时间为1+1/10+1/100+......,虽然有无数个时间点,但是最终的时间总和仍然是有限的。

     

       科学有很多有趣的东西,亏了中国特殊的教育方式,大多数人感受到这种有趣的时候,都比较晚了。不过好在大多数还没有晚到不可救药的地步,因为对我们这些没能力,也没兴趣为人类进步事业献身的凡夫俗子而言,科学在于一种更为有效和缜密的思维方式。让我很高兴的是,在没有任何客观需要(比如考试)的情况下,我自然而然得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种习惯一定会给我很大得帮助。

    20 juni

    Alexander

    ALEXANDER THE GREAT

    17 juni

    Tanenbaum

        看Tanenbaum的书真是过瘾。这个老怪物,写了n本教材,内容从《Operation System》到《Computer Network》,再到正在看的《Distributed System》,跨越了多个领域。更奇的是只要出一本书,则必是经典,Amazon上面排名绝对第一(当然是相关教材类),真是牛的不得了。再而且,老先生出书真正是力求完美,与时俱进,《Computer Networks》已经出到了第四版,《Distributed System》也已经是重写的版本。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安排时间,才能看完那些密密麻麻的论文,而且分门别类,行文间引经据典,佩服佩服。

        更为有趣的是,他的书生动活泼,字里行间颇能体现几分幽默感,比起国内作家一本正经的教你电脑大义,真是有趣得了不晓得多少。

    摘录几句:

        在fault tolerant一章中,提到intermitted fault时,他来了句:“Intermitted fault cause a great deal of aggravation because they are difficult to diagnose, typically whenever the fault doctor shows up, the system works fine.”真是于我心有戚戚焉:)

        在提到crash failure时,他又说:“In this sense, moving the reset button from the back of the cabinet to the front was done for good.”颇让我笑了笑。

        中国有写这种科技书籍的就好了,我第一个捧场。

    16 juni

    about Monroe

        20世纪最让人震撼的26张照片中,有一张是关于梦露的,她安静得坐着,仿佛在思考什么。布列松在梦露不经意间拍下了这张照片,把那一瞬间变成了永恒。

        看过很多梦露的照片,穿衣服的、不穿衣服的、穿着衣服却让人感觉她没穿衣服的,可是这张照片,似乎最让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这张照片中的形象同以往有着巨大的反差。不再有顾盼和巧笑,不再有性感和卖弄,她只是这样安安静静得坐着,想着什么,脸上泛着娴静的光芒。

        印第安人在第一见识到照相机时,非常的害怕,因为他们相信这神奇的机器能够通过捕捉他们的影像而吸取灵魂。当然不会相信这么简单的推理,但是,我的确相信在照片中图像的背后,隐藏着人灵魂的影子,只不过这影子黯淡而无法辨别,易变而难以捉摸。在如此多梦露的照片后面,哪一张才是这风华绝代女子灵魂的影子?在反差如此巨大的两种照片中,哪种才是梦露的自我?或者,正是她身上这样交错的矛盾,给了她不安的灵魂和希腊悲剧式的生命?

        前年是梦露逝世40周年,在新的世纪,很多人对梦露的评价是“一个简单的女子,被抛入了万丈红尘,终于被命运碾得粉碎。”这样的评价很cool,也很符合中国人对于绝代红颜的想象。不过,总觉得有些牵强,梦露不简单,也不是被抛入万丈红尘的,她自己选择了走这条路,天赋让她在上面光彩四射,可她的性格却决定了这条路,注定会把她带到一个香销命陨的结局。

        我不是梦露的super fans,只不过看了几部她的电影,浏览了一些关于她生平的介绍。总是感觉,她身上有着无数的矛盾,她向往婚姻生活,却无法让自己符合那个时代妻子的形象;她希望被人关注演技,却无法应付记者野狗式的追逐。这样的人注定是个悲剧。

        如果你有着如此的天赋,可以把你带到荣誉得顶峰,但代价是你必须过自己所厌恶得生活,你会选择什么?如果what you are capable of不是what you want,你会选择什么?梦露真正喜欢做的,也许是照片中的那个女人,宁静而安然,可这个世界无尽的诱惑让她迷失了自己。Fight club中,主角说:“they are all lying, they tell you to buy what you don’t need, and they make you like what you don’t like.”我相信这些话,这个世界有太多物质的诱惑,房、车、花园、喷泉,你真的需要它们吗?也许只不过别人告诉你,那你需要它们?Dephi神庙门口写着:knowing youself。小时候的理解是:knowing what you are capable of, 也许,现在,我们也应该考虑what you really want.

    09 juni

    大学的英语老师说,她不喜欢收到打印出来的信,工整过头而显得没有一点感情色彩。记得当时强烈赞同这一点,因为我自己写的信,即使不能说是个性张扬,至少也是花样百出,视觉冲击应该不小。转眼几年过去了,昨晚写日记,打开word文档,忽然感到那一排排的“华文行楷”如此得工整而陌生,它们毫无个性得码在屏幕上,死气沉沉的摆在我面前,恍然觉得这些玩意儿根本就是出自一个陌生人之手,而且那个人还是一个古板而乏味得笨蛋。

    郁闷之下,我下载了一大堆稀奇古怪得字体,“简黄草”“华文新魏”等等等等。一字排开,个个试将过去,然而结果却总是不尽人意。推开键盘,不由有点怀念那个手指常被墨水染色的年代。那时候得信不是现在这样,无声无息得潜入你得电脑,老老实实得用阿拉伯数字排好序。那时候的信是用长宽比是黄金分割的信封装好,装饰着漂亮的邮票,亲切得写着“杨笑天亲启”(当然也可能写着“杨氏笨蛋收”)。然后你可以一字字读,一句句体会,一封封藏在枕头下。

    秀气的字,简单的内容,再加上简单得信纸,是m;孩子似得笔迹,孩子似得语气,附上pp得照片,是z;冷酷得字体,愤世嫉俗得话,刀刻一般得写在雪白得便迁上,那一定就是h。这才叫信,这才是“人+言”,而不是什么时髦却空洞得e-mail。

    Md,等爷有钱有闲了,要到意大利买粗纤纸,去西班牙定制信封,再用孔雀尾巴做得水笔,蘸着中华大地得墨水,写一首情诗,然后印上梵蒂冈式的火漆,用信鸽寄给我老婆。让那些冷冰冰的email见鬼去。

    05 juni

    有篇文章不错

    很有一点王家卫的味道,用其他人的角度来看待我们熟悉的事务真是一个很妙的主意.从夏目漱石的<猫>,到现在王家卫那些摇摇晃晃的电影.呓语式的独白,简单的感触,总是让人不由的陷入一个陌生的世界.看来,这个世界上,人最难了解也最想了解的,还是人.

     

    (一)

    我写这个流水帐的时候,大哥和二哥都在睡觉,军师也在睡觉。

    赤兔马站在我窗外,也在睡觉。

    小时侯我就研究马为什么会站着睡觉,研究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没有答案。而苦恼的是我的童年唯一能记起的事就是这个了。

    长大以后有段时间我开始研究大哥和二哥为什么要睡在一张床上,同样也没有答案。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事是没有答案的,军师对我说过。

    在我睁大眼睛思考问题的时候,我养成了睁眼睡觉的习惯,不知道以后有没有人研究我这个问题。

    很多人都说我长的黑,魏延说我掉进煤堆里绝对找不着,其实我觉得他长的跟只绿头蝇一样,有什么资格来说我。

    我最好的朋友是子龙(大哥和二哥是我的亲人),他说我长的很男人,这让我从此改变了小白脸没好心眼的观点。

    我喜欢喝酒,因为喝酒会让我忘掉很多事。我最喜欢和二哥一起喝酒,虽然他不能喝。二哥喝酒有个特点,怎么喝都面不改色,因为他的脸一直是那么红。

    二哥其实是个很腼腆的人,有次他喝多了,和我唠唠叨叨的说了好多,他说他小时侯和女生说话会脸红,而偏偏坐在他前后左右的都是女生,于是他的脸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二哥不能喝酒,二两的小杯也就喝一杯就可以睡在马棚里了。因此在温酒斩华雄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会喝曹操那杯酒,否则我又要到处去找他了。

    我的酒量还可以,是二哥的二倍。

    我喝多的时候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胡子都极力的向外张着,再多一点的时候,我会想明白很多事情,虽然酒醒以后我会全忘掉,但我还是喜欢那种感觉,军师说酒精可以刺激我的神经,让他们变的非常的敏锐。军师的话一向是正确的。

    大哥不喜欢我喝酒,他说酒会乱性。我很听大哥的话,但这件事我没有听。我说不清楚我对大哥的感受,但这世界上有些事情是没的选择的,你选对了专业,可能会跟错了导师,选对了行业,可能又选错了BOSS,没有任何事是十全十美的。况且有些事情并非是机缘巧合,比如大哥之所以是我大哥,绝非因为我是他三弟这么简单。

    (二)

    大哥有两个女人,死了一个,后来又找了一个。二哥也有个女人。不过在有了阿斗后,大哥更喜欢和二哥睡在一起。不知道他们在一起聊的是什么。

    军师的女人很特别,很丑,不过军师好象很怕她。他们在一起不吵架的时候很少。怕她是因为爱她,军师说。

    我也曾有过一个女人,有段时间我们在一起很开心。可是过了没几年,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我们开始没有话说,我曾经以为这就是传说中的默契,然而,后来我知道这不是。有一天她说她无法再忍受我的呼噜声了,过了没几天,她就收拾东西走了,除了她的首饰,还带走了我的马夫。其实有句话我从没有告诉她,我一直觉得她的脚有点大。

    后来他们又给我找了个女人,但过了两天就被我休了。

    举个例子,就好象我喜欢吃煎饼卷大葱,我今天吃的是煎饼卷大葱,明天吃的是煎饼卷大葱,第三天我说我吃腻了,于是你给我上了份大葱卷煎饼。外表看起来是有区别的,但吃起来的感觉却是一样的。

    我的女人离开我的时候,子龙正在谈恋爱。那个女孩胖乎乎的,鼻子上有很多雀斑。

    有次我忍不住问子龙,你到底喜欢她什么?子龙偷偷的告诉我,你有没有发现她的胸部很大?我想了想说,是挺大。那就够了,子龙眯成缝的眼睛里闪着光。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轻飘飘的我觉得很舒服。我知道大哥和二哥在隔壁的房间,我看到子龙和那个女孩的影子印在窗棱上,我听到军师夫人尖锐的喊叫声。突然间我明白了两件事情,鸡蛋永远也不知道狗的乐趣;袜子破没破只有自己的脚知道。

    (三)

    很多年前,当时我还在杀猪,一天有个算命先生说要给我算一卦,开始我不同意,后来他说只要一挂大肠就可以了,于是我就同意了。他让我随便写个字,我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于是我就写了个""字,那人沉思片刻,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叫张飞,他又问我中午吃的什么,我说吃了三大碗米饭。于是他摇了摇头,把""字上面的""划掉,加了个""上去,嘴里说道,酒囊饭袋,酒囊饭袋。然后转身走了,连大肠都没拿。

    这个人后来我又见过他,他叫杨修,被曹操杀了。据说是因为他太聪明了。

    原来太聪明也是一种错,这让我想起了阿斗。

    阿斗是个很奇怪的孩子,9岁时才能用双手加双脚数到18,平日里总是呆呆的看着一个地方发笑,很少说话。他们都说这孩子脑子有问题,比如你给他一块点心,他总是拿到屁股上蹭两下再吃,为此大哥打过他好多次也没用,于是大家总趁大哥不在的时候用点心逗他。有段时间我一度以为他是让子龙在长坂坡那次给蒙在怀里憋坏的,觉得他怪可怜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应该可怜的人是你和那些给他点心的人,军师说,你有没有发现阿斗几乎每天都有点心吃?我恍然大悟,从此不再用点心逗他,而阿斗从此看军师的眼神也变得沉沉的。

    我不知道阿斗是不是个聪明人,但有一点我敢肯定,至少他不是个傻子。

    一个人装聪明不容易,装傻则更难,而一辈子装傻则更是难上加难。

    一个真正聪明的人往往不怕他的对手装聪明,而害怕他的对手装傻。这使像我这种低智商的人也钻了不少空子。比如那次在长坂坡。

    那次的情况真的很危急,子龙一个人冲进曹营里救阿斗,大哥和军师脱了鞋狂奔了60多里地,醒过神来后让我回去接应子龙。我单枪匹马的杀了回去,在桥头看见子龙,他已经累的口吐白沫了,见到我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倒霉孩子真TMD重!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子龙说脏话,我说兄弟你先闪吧我挡着。

    子龙走后不久曹军就追上来了,黑压压的好几万人,为首的那个白胖子我不认识,不过我猜他就是曹操,果然那人问道,来者何人?我想反正今天是没戏了,索性大喊一声,俺是燕人张翼德,俺就一个人,来吧,拿钱砸死俺吧!曹操楞了一下,与左右嘀咕了半天,然后下马在地上画了好几个美女图,再然后竟然一声呼啸撤了。

    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曹操画那几个美女图的意思,但有一点我知道,以后我在更多场合会变的更傻。

    (四)

    那一年夏天,我还在涿郡,一日遇见一个道士,尖下巴,三角眼,手持拂尘,看起来有点猥琐。他拦住我上下打量着,我正因为赌钱输了窝了一肚子火呢,上去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骂道,臭牛鼻子,你看大爷做甚?那老道端的好涵养,眼瞅着五根手指印从他的脸上慢慢的凸现出来,他竟然咧嘴朝我笑了一下,说道,果然好力气。

    他这么一笑,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张飞向来是吃软不吃硬的,俗话说,恶狗不咬笑脸人,于是我便将底下踢出的一腿生生的收了回来。伸手摸了摸衣兜,一文钱都没有了,于是把昨天卖剩的一个猪腰子掏出来给了老道,对他说,回去补补身子吧,看你瘦的。

    老道接了腰子,对我又笑了一下,然后噗噗从嘴里吐出两颗牙,说道,我这两颗牙折磨我一年了,始终没有勇气拔下来,今蒙义士相助,又赠腰子一个,贫道感激涕泠,这里有三个锦囊,请义士收好。

    说罢递给我三个绣花锦囊,我正疑惑中,却听老道继续说道,切记,不到万分危急时不要开启。说罢扬长而去。

    我拿着锦囊楞了半天,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锦囊妙计?

    回家后,我蹲在厕所里大便,心里想着刚才的事,越发觉得蹊跷,拿出锦囊来左右看着,一狠心,便拆开了一个,却见一张纸条,上写:用此纸擦屁股吧。落款:左慈。

    我靠,摆明了在耍老子嘛!我大怒,又拆了第二个锦囊,又是一张纸条,上写:一张不够?那这张也接着擦屁股吧,笨蛋。落款依然是左慈。

    人在盛怒之下脑子往往会比平时清醒一些,我当时就突然平静了,突然觉得这个锦囊真的很灵验啊,于是后悔自己莽撞的拆开了那两个锦囊,但过了一会我就开心了,因为我庆幸自己没有打开第三个锦囊。其实有些时候开心很简单,只要你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

    自从有了这个锦囊,我觉得做什么事都信心百倍,怕什么?我有锦囊妙计,大不了到了危机时刻我把它拆开,肯定万事大吉的。于是我自此勇往直前,行军打仗,莫不身先士卒,敌人因此也闻风丧胆。我也格外的珍惜那个仅存的锦囊,有几次算是危急的时刻我都没舍得用,比如徐州曹豹告密那次,比如芒砀山与大哥二哥失散那次,比如长坂坡。。。而每次也都逢凶化吉,有惊无险。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锦囊不见了。而且是早已不见。又似乎那个锦囊从来就没存在过。

    (五)

    我平生有两个爱好:喝酒、赌钱。

    喝酒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它让我可以得到暂时的清醒。而赌,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我说不太清楚为什么会喜欢它。

    大哥不喜欢赌钱,他更多的时候在想一些事情。二哥也不喜欢赌,通常没事时他看书。军师就不用说了,假如有一天他老婆没有和他吵架时,他可能会搬个梯子到屋顶看星星,不过这种时候一般很少见。

    而我喜欢赌钱,我喜欢那种屏神静气的气氛,也喜欢那种眼红脖子粗的场面,在那个青瓷大碗被揭开的一瞬间,血脉赍张的那种感觉真好。

    其实更多的时候我觉得赌博和打仗一样,一个是赌钱,一个是赌命。在赌场,如果你遇到一个高手,那么你的赢面会小很多,同样,在战场上,如果你遇见吕布,那你活着回来的机会也很小。不同的是,我在赌场上是输的多赢的少,而战场上却相反。这证明了你的武功和智商成反比,魏延说。这我得承认。

    说起吕布来,我不得不伸出我的大拇指喊一声好汉子。在虎牢关那次,我、大哥、二哥三人都没从他身上讨到便宜,实在是让我佩服得很。当天晚上回去,大哥在那里紧锁眉头长吁短叹,我以为他牙疼,就掏出块狗皮膏药来要给他贴,谁知大哥把手一挥,叹道,此人不除,我焉能得天下!我才明白原来大哥说的是吕布。于是我自告奋勇要去提他的人头回来,虽然我知道他提我的人头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大哥的心病就是我的心病,大哥的天下也是我的天下,当然最重要的是大哥肯定不会让我去的。

    虽然那次我没去,但我明白了大哥的意思。于是在接下来的很多场合我和大哥都在唱戏,他唱白脸,我唱黑脸,都不用化妆。直到吕布在白门楼被曹操所擒,曹操让大哥来决定吕布的生死,我知道吕布死定了,虽然他口口声声的提起辕门射戟,但其实他不知道,那只戟原本就在底下系了透明的细线,他的弓一响,埋伏的士兵便将戟拉倒,否则就算他的射术再精,又怎么可能将我们哥仨的性命压在他的稳定发挥上呢?

    吕布死了,大哥那天破例请我和二哥喝酒,两杯酒下肚,我又感到了那种飘的感觉,我突然觉得其实我这一生也在赌博,我把宝押在了大哥身上,他赢我才能赢,而大哥呢,他把宝押在谁身上呢?是我?是二哥?还是阿斗?亦或是他根本就没有参与?酒劲上涌,我又糊涂了。

    (六)

    这几天阴雨绵绵的,没什么心情,看着身边来来去去的这几个人,觉得有必要把他们记下来,因为不知道那一天可能就见不到他们了。

    那个坐在那里仰面看天的人叫魏延。当年魏延在长沙杀了韩玄救了黄忠,前来投奔大哥,大哥大喜,军师却大怒,命人拖下去把他给砍了,我和二哥当时都很纳闷。当年大哥三顾茅庐请军师的时候,我当时倒是想把这个大冷天摇把鸟毛扇子的家伙给砍了。

    大哥问军师为何要杀魏延,军师解释说魏延的后脑长了块反骨,日后必反。其实军师的这句话我根本不信,魏延当时带着头盔,军师又没有过去摸一把,他怎么知道魏延脑后有反骨呢?按说军师跟魏延以前也不认识,没理由一上来就杀他呀?

    后来子龙悄悄的告诉我,当时魏延跟黄忠一起投靠大哥的,当军师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魏延没有跟军师打招呼?我摇头说没注意,子龙说,这就是军师要杀他的原因。那天晚上我喝了两碗酒也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我也经常不跟军师打招呼呀,军师为什么不杀我?子龙看着我笑,你没杀他就不错了。

    其实魏延来了以后我挺开心的,虽然他经常的取笑我,说我黑,说我笨,但我也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绿头蝇。

    魏延其实也不是个聪明人,估计比我高明不到哪去,但他却经常有意无意的装深沉。比如我俩一起去攻打一座城池,我说冲过去厮杀一场吧,他偏要看过来看过去的说不行,咱要智取,他还在那里研究的时候,我已经拎着敌将的首级回来了。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时候,比如那次在葭萌关,我还在考察地形的时候,他已经冲了出去,等我追过去的时候,他已经被马岱射了一箭坐在地上骂娘呢。

    魏延经常喜欢跟我开玩笑,虽然他的玩笑并不怎么可笑,比如我俩一起骑着马走路,他会对我说,你那只驴是吃草还是吃面呀?我说我骑的是马不是驴,他会一本正经的对我说,我知道,我就是在跟你的马说话呢。

    军师一直不喜欢魏延,大哥对魏延还可以,其实大哥对谁都不错。二哥子龙他们对魏延总是爱搭不理的,其实魏延做事很努力的,我没有看出他有一丝想造反的意思,不过军师既然说他有反骨,那自然比我说一千一万句都要有用。

    有很多事情都是先入为主,也有很多事情是无中生有弄假成真。

    但最主要的是有很多事情的起因往往是如此可笑。

    (七)

    子龙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个完美的人。

    这世界上应该是没有任何完美的东西的,但如果说非要我找出一个无限接近于完美的人来,那我就会想到子龙。

    子龙长的文质彬彬,谈吐风雅,满腹经纶,平日里抚琴执棋,舞文弄墨,乍一看,似一书生,但眉宇间掩不住一股英气,一瞥之下双目中隐隐显出一种霸气。我最初见到子龙时,完全没有把他当回事,虽然他那时已经胜了文丑,但我总觉得这样一个文弱书生,既便胜了也是巧合,许是文丑那天正巧拉肚子或者长了痔疮。而军师最早见到子龙时说过一句话:子龙,深藏不露者也!

    直到长坂坡一战,我才真正认识了子龙。那次我得知大嫂与幼主掉队了,于是马上回去寻找,在桥头遇到子龙,我一肚子的怒气都朝他发了过去,我骂他投靠了曹操,是个卑鄙小人,在那一刻我看到子龙的眼中闪过一道光芒,我竟然突然觉得有一丝恐惧。子龙没有反驳我,而是掉转马头杀了回去,那可是千军万马呀,我只道我从此再也见不到子龙了呢,正懊悔时,却见子龙又杀了回来,血染征袍,怒目圆睁,他对我没有找到大嫂,说罢又转身杀了进去。如此七进七出,最后一次我几乎都没认出他来。这一战,子龙名扬四海,两军阵前但凡提起常山赵子龙来,无不胆战心惊。我亦自此对子龙刮目相看。

    子龙平时话不是很多,但却经常给我讲一些道理。我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事,也最喜欢去找他。比如我不知道我们整天打来打去的是为了什么,子龙就会对我说,你看这天下百姓就好象在一只沸腾的鼎里翻滚的肉,有好多人都在争来争去的想独吞这锅肉,我们现在做的就是把这些人都打败,然后把火弄灭。

    有时我忍不住想,上天为何对子龙如此眷顾?他身上几乎集中了所有男人的优点,世上又有那个女子没有想过嫁给子龙这样的人?

    然而子龙并不快乐,我知道。

    当年在桂阳的时候,子龙曾与一个叫赵范的人结拜为兄弟,后来二人饮酒时,赵范命其亡兄之嫂樊氏出来倒酒,子龙一见之下,惊为天人,赵范见二人眉来眼去之间似有万条情丝,于是便要成全他们俩,子龙当时是大怒而起,痛斥赵范。再后来大哥为其做媒,子龙亦不肯答应,说为了一个女子而败坏了名声,好男儿何患无妻!于是世人皆称子龙为真丈夫也。

    但只有我知道子龙这么多年来一直郁郁不乐,他表面上很潇洒快乐,身边也一直不乏女人,但他对我说过他一直在想念那个女人。有的时候你没有选择,真的没有,子龙喝多酒时红着眼睛说。

    其实要是换作我的话,我要是喜欢一个人,天塌下来老子也要把她抢回来。但我不是子龙,所以我无福领略他的完美,同样也无法体会他的痛苦。

    老天爷其实还是比较公平的,不信你去做几天老天爷试试。

    (八)

    今天来说说二哥。

    二哥在世人眼中一直是神一样的人物。丹凤眼,卧蚕眉,飘三绺美髯;杀颜良,诛文丑,温酒斩华雄;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挂候印,封赏金,忠义冲宇宙。世上倘若当真有神,见到二哥也应该拜服。

    其实论起武艺来,二哥未必胜得过子龙,论起力气来,他又稍逊我一筹。但真正跨上战马,两军对垒时,我和子龙却远不如二哥杀伤力强。其原因之一是二哥面生神相,不怒自威,往那里一站端的威风八面,如天神降世。原因之二是二哥刀重马快,一柄青龙偃月刀重约八十二斤,跨下赤兔马追风逐电,所以二哥杀敌往往是一打照面,敌将还没等看清楚的时候就已经身首异处了。子龙当年与文丑战了五十多个回合不分胜负,但文丑至死都没看清二哥的长相。

    二哥生性寡言,平日里总喜欢捧本历史书研究,你问他十句话,他或许能回答一句,但一般不超过三个字。由此很多人都说二哥孤傲,但没有人责怪他,因为如果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有资格孤傲的话,那么这个人非二哥莫属。

    其实我知道二哥绝非孤傲。二哥幼时家境尚可,父母老来得子,对其溺爱有加。然二哥打小就性格羞涩如处女,见到陌生人就脸红,经常被同龄顽童欺侮。后来家中突遭变故,父母双亡,二哥当时只觉得日月无光,真想就此随二老而去。后有亲戚收留,但亲情冷淡,受尽白眼,但幸好二哥日渐长大,且性格亦变得十分的孤僻。在二哥二十多岁时,一日在集市遭一混混戏弄,二哥自始至终一言未发,待那人言及侮辱其父母时,二哥怒目圆睁,随手抄起一把杀猪刀来,只一刀,便结果了那混混的性命。自此二哥在外逃亡了五六年,后来遇到了大哥。

    大哥和二哥之间的感情非常的微妙。不仅仅我弄不明白,甚至军师子龙也弄不明白。被我问的烦了,军师会用一句话来敷衍我: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有时候我看着二哥看大哥的那种眼神,突然觉得二哥好可怜。强极则辱,一个人外表看越是强大,软弱起来越是如此的不可思议。而有的时候我看着子龙,又觉得其实二哥远比子龙幸福,虽说相见不如怀念,但有几个人知道真正的刻骨铭心的怀念的滋味?

    一个过于自傲的人实际上是极端的自卑。而一个自卑过了头的人你最好不要去惹他。

    (九)

    那天在荆州,恰是八月十五,大哥邀我们到后花园赏月饮酒,军师突然把一杯酒倒在地上,长叹一声道:此杯薄酒聊敬许子远也。我们皆默然无语,大哥半晌突然长笑一声说:曹贼心胸狭窄,杀了许攸,实乃他的不幸。军师嘿然曰:可惜呀,子远之才不在吾之下也。

    许攸这个人我听说过,但是没有见过。他怎么死的我都不知道,于是回去后我就央求子龙讲给我听,子龙最近新泡了个小妞,心情不错,便一五一十的给我讲了一遍。

    许攸早先在袁绍那里做谋士,当时袁绍兵强马壮,中原各路诸侯无人能敌。许攸虽然足智多谋,但是袁绍手下人才济济,也不太重视他。后来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袁绍遂起兵讨伐曹操。两军对垒了数日,在官渡展开生死决战,曹军日久粮草已绝,遂令人火速赶往许昌催粮,不料使者竟被许攸截获,许攸上报袁绍,反被怀疑,因为许攸乃是曹操少时的好友。于是许攸一气之下索性降了曹操。后来正因为许攸的计谋,曹操才大败袁绍,占领了翼州。

    却说当日曹操听说许攸前来投降,正在洗澡,来不及穿衣服,围着块布光着脚就跑出来了,后来曹操跣足迎许攸的典故被世人盛传。

    但许攸被曹操如此重用,死的却很冤,是被曹操手下的许楮给杀的。当日攻下翼州后,许攸遇见许楮后吹捧了一下自己,却被许楮一刀砍死,后来曹操深责许楮,后葬了许攸。

    许楮是个火暴脾气,跟我差不多,估计他当时也是一时恼怒才杀了许攸。子龙摇摇头说:非也,倘若不是曹操想杀许攸,便是借给许楮十个火暴脾气,他也不敢杀死许攸的。

    曹操对许攸如此厚待,况且破袁绍许攸立了大功,又为何要杀他呢?我想不明白。

    子龙告诉我,原因有三:一是许攸当日投靠曹操时第一句话就是问曹操粮草如何,曹操连着三次虚报,皆被识破,许攸当时说了一句话:世人皆言孟德奸雄,今果然也。二是破了翼州后,许攸进了城后用鞭子指着城门直呼曹操的小名:阿瞒,你若不得我,安得入此门?三是袁绍已经被打败了。

    前两个原因我明白,曹操生性心胸狭窄,虽然表面不动声色,但内心却极为谨慎,一点小事他能记一辈子,城府颇深。但第三个原因我就不懂了,袁绍败了跟许攸有何关系?

    子龙笑了笑说: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子龙走了后,我呆呆的想了很久,鸟都死光了,要弓做什么呢?可是如此说来,如果大哥得了天下,那我呢?

    (十)

    今天出门看见一个乞丐,长相甚是奇特,圆圆的身子上举着一个小脑袋,如同一个鼓槌插在一个西瓜上,让我忍不住想起了祢衡。

    祢衡长的比这个乞丐有过之而无不及,细长的身子上顶着个大脑袋,如同一个牙签上挑着一个八两的馒头,说话时还喜欢摇头晃脑,看得让人胆战心惊的,生怕他那个细脖子承受不住,万一那斗大的脑袋掉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那年我偶尔见到祢衡,吓了我一跳,这种人怎么不去死?居然还满大街溜达来吓唬人,我真想上前暴打他一顿,二哥制止了我,对我说,有奇相必有奇能,此人有经天纬地之才,是出了名的大才子,孔融曾用四个字形容此人:不可多得。

    原来这个人还挺厉害的,怪不得那么大的脑袋呢,可我看他的样子明显是个闲汉,怎么没人起用他呢?二哥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后来我们在徐州的时候,曹操已经是汉丞相了,孔融终于向曹操推荐了祢衡,曹操也是久闻其名,于是就召见了祢衡。至于后来发生的事,都是二哥对我讲的,我觉得非常的有趣。

    祢衡见了曹操后,一上来就把曹操手底下的一群人给骂了一顿,骂夏侯惇的那一句最有意思:夏侯惇可以称得上是完体将军。夏侯的眼睛瞎了一只,最忌讳别人提到自己的残疾,听祢衡这么一说,差点没背过气去。然而曹操却没有生气,他反而让祢衡为之击鼓贺宴,命他做一个小鼓吏。祢衡欣然答应。

    第二天,祢衡穿着一身破衣服来到厅上击鼓唱歌,歌声悲壮莫名,旁边的宾客哭倒了一大片。曹操的手下喝令祢衡更衣,于是祢衡竟然当众脱光了衣服,一丝不挂,歌声不停。奇怪的是祢衡如此无礼而曹操居然没有杀他。只是派祢衡去劝降刘表。

    祢衡到了刘表那里,仍然是一顿讽刺挖苦,刘表的手下都要杀他,但刘表却也没有杀他,反而把他派到黄祖那里。

    到了黄祖那儿,没说上几句话,黄祖就把祢衡给杀了。

    听到这里我觉得很奇怪,按说曹操心胸狭窄,祢衡三番两次的羞辱他,早就应该把他给杀了的,为什么反而派他到刘表那里呢?二哥笑着说,这就是曹操狡猾之处了,祢衡是天下名士,曹操如果杀了他,必将遭天下人所不齿。同样刘表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把他转到了黄祖那里,而黄祖是个粗人,一句话不合便杀了他,平白无故的惹了千古骂名。

    哦,原来如此,于是我明白了为什么黄祖杀了祢衡后,把祢衡的脑袋又送回到刘表那里,而刘表则连夜又送还给了曹操的原因。

    祢衡就好比一个烫山芋,谁捧在手里都觉得烫,但扔掉却又被人指责为浪费粮食,于是聪明的曹操转给了刘表,刘表则转给了更傻的黄祖。

    但这有一点我弄不明白,祢衡为什么走到那里都会被人讨厌,每个人都想杀他呢?

    在一天夜里我突然想明白了:是不是因为祢衡的脑袋太大了,他的脖子已经支持不住脑袋的重量了,而他自己又下不了手,所以他假手曹操,曹操假手刘表,最终黄祖完成了使命。

    想通了以后我觉得祢衡真是个聪明人,而我自己其实也不笨。

    (十一)

    今天无事,我吃了饭后出门晒太阳,正碰到大哥,他正眯着眼睛看着天空,见到我,他忍不住对我说,三弟,你看那云。我抬头一看,顿时欢呼道:好大的一团棉花糖呀!大哥白了我一眼,兴趣索然地说,什么东西都能让你想到吃的,倒也难得。

    其实也不能怪我,我小时侯家里很穷,每当饿的时候,他们总是随手抓块东西给我,我吃不下去的时候,他们就会在我旁边描绘,比如给我根玉米棒子,他们就会说那是一根鸡腿,黄黄的,泛着油光,于是我就在想象中把玉米连同棒子一起嚼进肚中。再后来也不用他们说了,我自个也学会了想象,凡是看到的东西,我一律能想象成吃的。

    我吃的其实也不能算多,最多一次也就吃了3斤包子2斤牛肉外加8张大饼,饭后又喝了点面汤,吃了两个10斤左右的西瓜而已,每次跟他们说起来的时候,他们总是用很惊讶的眼光看着我,然后总用一种动物来比喻我,后来我忍不住对他们说,其实猪一顿也吃不了这么多的。但是猪能连着三天不吃饭吗?我能。打起仗来,未必全能取胜,有时候是边打边逃,几天不吃饭很正常,士兵们往往连腰带都煮了,但我不用,我滴米不进仍然勇往直前,请问猪能吗?于是通常第二次再叫我猪的人都会受点教训的。

    年轻的时候我经常做梦娶媳妇,每次醒来的时候总是流着哈喇子。现在我也偶尔做梦娶媳妇,但每次醒来的时候总是一身冷汗。我不象二哥那样喜欢读书,也不喜欢象军师那样喜欢思考,更不象大哥那样喜欢做皇帝,除了打仗和赌,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吃了。

    我吃东西不太讲究,逮着什么吃什么。而且喜欢一样东西总要想方设法吃个够。比如我去兖州出公差的那次,军师临行前封了三道锦囊,说里面写着我一天三顿所吃的食物,我自然一百个不信。去了兖州后,我见街上卖的全是煎饼卷大葱,于是忍不住买了几个尝了尝,果然味道香甜,待到中午时,又忍不住买了几张,刚想吃,忽然想到军师那狡黠的笑,于是我心生一计,我把葱从大饼里抽出来,包在饼的外面,然后开始吃了起来,真香呀,晚上我忍不住又买了几张,揣在怀里,骑马开始往回赶,等回到城里,天已经全黑了。我进门就让军师打开锦囊,军师微微一笑,把锦囊递给我,我打开见上面写着:早晨饼卷葱,中午葱卷饼,晚上将军没吃饭,饿着肚子回城来。我顿时惊叹不已,军师果然如神一样,厉害呀厉害!我一边伸着大拇指,一边从怀里掏出大饼大吃了起来。

    有一天半夜我突然觉得饥饿难耐,于是爬起来到厨房找吃的,摸着黑我找到了一晚黑米粥,咕嘟咕嘟喝下去后意犹未尽,咋叭了两下嘴,觉得有点苦,于是又摸了两个生土豆吃了。第二天早上听到军师在窗外大呼小叫:谁把我夫人的安胎药给喝了?